各市、區住建局(委),蘇州工業園區規建委,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工程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蘇住建建〔2020〕30號)、《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蘇州市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施工和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蘇住建建〔2021〕4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監理企業現場監管的通知》(蘇建筑安全委辦〔2022〕14號),經研究,決定開展2022年三季度工程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范圍
本次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考評包含2022年第三季度工程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以及2022年第三季度軌道交通工程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兩個類別。
二、基本事項
1.參評對象。2022年度在我市大市范圍內承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項目的監理企業均應參加本次監理信用綜合評價;在我市行政區內承接城市軌道交通土建工程監理項目的監理企業還應參加城市軌道交通監理信用綜合評價。
2.評價系統。本次信用綜合評價工作全部通過“蘇州市工程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以下簡稱“系統”)進行,監理企業可登錄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網址:http://zfcjj.suzhou.gov.cn/),按照“辦事服務”-“其他事項”-“城鄉建設”-“監理企業信用”的路徑,進入該系統。
3.時間安排。系統權限開放時間為2022年7月21日9時至9月15日17時。各市、區住建部門和相關監理企業必須在上述時間段內完成各項工作。涉及到納稅申訴的監理企業,必須在9月15日17時前提出申訴。
4.相關說明。工程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標準現做相應調整。本次信用綜合考評業績得分、獎勵加分、不良行為扣分算分周期調整為2022年9月15日往前追溯相應有效時間。
三、工作步驟
(一)監理企業
1.注冊企業賬戶。已注冊的監理企業無需再次注冊。未注冊的監理企業將本單位資質信息錄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理信用管理平臺”后,注冊系統賬戶。
2.填報信用信息。企業基本信息和資質信息由系統自動獲取。監理企業登錄后,按照系統要求補充其他信息,上傳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然后在“考評類別申報”模塊中選擇相應類別進行申報。本單位基本信息和資質信息有變更的,需先在“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理信用管理平臺”修正,再在系統中進行變更申報。
3.納稅信息申報。已申報納稅信息的監理企業請核對納稅信息,無需再次提交。未申報的監理企業應于9月13日17時前,在系統內完成相關字段信息的填報,勾選“同意授權蘇州市住建局查詢涉及企業年度稅款申報、繳納等明細信息”后,提交申請,2個工作日后即可查詢本企業的納稅總額。如對納稅總額存有疑義,應在9月15日17時前在“納稅申訴”模塊提出申訴。屆時,我局將所有納稅申訴統一交由稅務部門進行核實,經核實確認后的納稅申訴將在系統中更新。
4.納稅額分配。參與信用綜合評價的企業在納稅額確認無誤后,應對企業納稅總額進行分配,僅承接監理業務的企業分配比例填寫100%,同時承接工程造價咨詢等其他業務的企業根據業務納稅比例自行分配。企業須在本季度信用綜合評價系統關閉前完成納稅額的分配工作,未進行納稅額分配將沒有納稅得分。納稅額分配每個企業每年僅一次機會,分配額一旦確認,全年不可變更。
5.工程業績申報。參加工程監理信用考評類別的工程業績信息由系統從“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內自動獲取,不需企業填寫。參加城市軌道交通監理信用考評類別的監理企業在系統中自行選擇軌道交通工程土建項目業績信息,并上傳中標通知書(電子版)等材料作為佐證材料后提交審核。
6.加分獎項申報。監理企業應根據獎勵加分認定辦法,在系統內填報獎項名稱和獲獎時間,同時上傳獲獎文件和證書(電子版)及頒獎單位的官網鏈接。對于參與城市軌道交通信用綜合評價的監理企業,需重新申報相關軌道交通項目的獲獎信息。
(二)管理部門
1.核查企業信息。各市、區住建部門認真核查企業填報的信息、上傳的電子證明文件和現場提交的紙質證明文件,確保相關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
2.審核工程業績。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負責審核監理企業提交的軌道交通土建工程監理業績信息,重點審核工程業績信息與中標通知書內的相關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在有效期內。
3.審核加分獎項。各市、區住建部門負責核查監理企業提交的加分獎項與獲獎文件和證書(電子版)內的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在有效期內,市住建局建筑業發展處負責核查監理企業提交的軌道交通工程獲獎文件和證書。
4.錄入檢查分數。各市、區住建部門應于9月15日前在評價系統內錄入監理項目檢查得分。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應于9月15日前錄入軌道交通工程監理項目的動態考核分和建設單位綜合評分。
5.錄入不良信息。市住建局相關處室(單位)、各市、區住建部門負責及時錄入監理企業不良信息。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負責錄入監理企業受到紅黃牌警示的情況。城市軌道交通土建工程不良信息應分別錄入工程監理類、軌道交通類扣分項。
四、管理工作要求
1.嚴格開展信用管理工作。各地住建部門要依法依規、公平公正、及時準確地完成相關審核和不良行為信息錄入等工作。在信用綜合評價管理工作中若存在有意偏袒、有失公允等行為,我局將予以通報。各類企業基本信息、業績、獎勵信息的審核,須在企業提交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各類不良行為信息的錄入,須在信息產生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
2.加強監理企業現場監管。各地住建部門要貫徹落實《通知》有關要求,統一規范現場監理人員裝備,督促企業現場管理人員全員配備監理記錄儀并將記錄的影像資料及時上傳至“蘇州市建筑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監理監管系統”,嚴肅考核監理人員“實名制”考勤及監理機構履職情況。做好日常檢查工作,力爭做到轄區內在建工程項目日常檢查全覆蓋。
3.加強工作溝通聯系。各有關企業、各地住建部門、蘇州市軌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按本通知要求有序做好相應工作。各相關部門、單位在開展工程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工作中存在問題和建議,請聯系市住建局建筑業發展處。
五、聯系方式
1.政策咨詢電話(市住建局建筑業發展處):0512-65211520,0512-65235806。
2.系統技術支持電話(市住房建設信息中心):0512-65352231,0512-69820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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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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